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、社会事业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能培训中探索实施“揭榜挂帅”机制的通知》(闽人社发〔2022〕20号)、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征集“揭榜挂帅”省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通知》(闽人社办〔2022〕44号)要求,经公开征集、研究评估,现将首批职业技能提升“揭榜挂帅”项目榜单(重点产业培训项目)张榜公告,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揭榜应征。
一、张榜项目
本次张榜项目共15个,具体培训职业(工种)及要求详见附件《“揭榜挂帅”机制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需求书》,相关职业(工种)纳入我省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,补贴标准最低按紧缺(急需)工种补贴标准实施。
(一)数字技能人才培训项目
(二)数据分析与应用人才培训项目
(三)工业机器人人才培训项目
(四)无人机人才培训项目
(五)智能建筑人才培训项目
(六)汽车操作技能人才培训项目
(七)数字营销人才培训项目
(八)计量技能人才培训项目
(九)康养服务人才培训项目
(十)家庭服务人才培训项目
(十一)婴幼儿照护人才培训项目
(十二)网约配送人才培训项目
(十三)碳排放管理人才培训项目
(十四)物业管理人才培训项目
(十五)创业就业人才培训项目
二、揭榜流程
(一)揭榜响应
符合条件的揭榜单位按照《“揭榜挂帅”机制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需求书》填写《“揭榜挂帅”机制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申报表》。
(二)材料报送
揭榜单位向属地人社部门报送材料,项目申报表盖章栏应加盖市级人社部门公章(区县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选盖),并于7月18日后登录https://shenbao.fjrst.cn:6063,按照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扫描上传项目申报表。在闽央企、省属国有企业总公司、全国性行业龙头企业,省人社厅直属的技工院校可直接填报。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8日。
(三)评估公示
省人社厅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,择优确定并公布揭榜单位名单(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家)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省人社厅发文公布揭榜挂帅结果。
(四)组织实施
挂帅单位根据省人社厅确认的实施方案,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挂帅项目及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,揭榜挂帅项目的资金补贴统一使用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,人社部门为符合补贴条件的挂帅单位发放补贴。
1.登录系统。单位由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(以下简称“管理平台”)内置账号,已有账号可直接登录系统。
2.申报计划。挂帅单位在计划开班的前5个工作日,通过管理平台的揭榜挂帅模块,向属地人社部门申报培训计划,支持采用全线下或线上、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培训。
3.计划审批。人社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,如申报信息不符合相关要求及规定,培训计划予以驳回或要求修改完善的,应一次性告知理由。
4.培训实施。计划审批通过后,挂帅单位按照省人社厅确定的项目培训流程和培训计划组织实施,并按属地原则进行管理。
5.补贴申请。挂帅单位可在每班次培训结束后通过管理平台发起补贴申请,审核通过的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。
6.补贴方式。统一使用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结算。
三、其他要求
(一)各揭榜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符合张榜项目要求,并对所填报信息以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提供任何虚假信息。
(二)省人社厅会同各地人社部门不定期对挂帅单位培训情况开展评估,对挂帅单位三个月内未组织开展培训的,进行提醒警告,经提醒警告一个月后仍未组织实施培训的,退出该培训项目,并根据退出的单位数量,从剩余未入围的揭榜单位中,根据评审结果依次递补;对违反规定虚假培训、套取骗取职业培训补贴的,不再纳入揭榜挂帅项目榜单,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(三)各级人社部门应对省级确认的挂帅单位开展培训给予支持,做好工作准备,不得随意提高补贴申请门槛要求,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审核、发放补贴。
联系方式: 职业能力建设处 0591-87604816
省劳动就业服务局 0591-87602864
附件 1.“揭榜挂帅”机制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需求书
2.“揭榜挂帅”机制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申报表
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
2022年7月13日
附件下载:
附件1.docx
附件2.docx